实用的施工安全承诺书三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相比于口头承诺,承诺书的约束力更强。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承诺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立书人承包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完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一、权责:
1.立书人承诺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对其所雇人员之工作意外伤亡,负全部职业灾害赔偿责任。
2.立书人承诺落实各项工作安全规范并遵守自动检查,倘有疏忽导致工作人员伤亡或任何其它灾害时,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之责。且若发生安全事故,愿接受甲方20xx—5000元罚款。
3.立书人承诺若施工人员发生意外,由立书人派员送至医院救治,如伤者无人护送,须由甲方协助处理的,其相关费用仍由立书人负责。
4.立书人承诺专职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人员进被施工厂前,需对施工人员作安全宣导施工中应经常经巡查施工区域,及时配合改善甲方所提出的问题点。
5.立书人承诺遵守甲方《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厂区管理规定》、《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安全事项。
6.立书人承诺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施工安全通道,挂贴安全施工标牌及安全施工宣传标语。施工区域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设置防护隔离措施。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加栏护及封盖,必要时增设安全警示灯。
7.立书人承诺及时清运施工所造成之垃圾,以确保现场整洁。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
1.报建的项目,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持市场认可的安全资格证。
2.非报建的项目(零星维修工程等),指定安全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接、切割作业、电工作业等),持安监、质监等部门颁发的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料证。
三、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依甲方入厂规定配戴证件。
2.施工人员须为成年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登高人员,无恐高症。
3.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厂内的.基本规范,如不准穿拖鞋、要走人行道、不准在厂内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乱扔生活垃圾等。
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须正确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须依规定穿戴衣帽。
5.立书人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各项厂区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6.外包工程施工人员需穿施工方统一服装及配戴附有本人近期照的识别证,由工务负责人征得被施工部门的课长(含)以上人员同意方可进入车间,登记程序由工务负责人一次性统一办理,可使用单独表单,遇同一工程人员变更(含增加)时需及时登记并在“来访事由”
中标注说明。
(1)在生产车间施工时,施工区需做隔断,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外区域逗留。
(2)若无法做隔断或临时施工的区域,则需派监工人员(工务/被施工单位)全程陪同。
(3)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现场人员应予以制止劝离并反馈给工程负责人。
7.施工单位工人必须有与签约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
8.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签约单位正式员工,且有资料证明;
9.工程施工前,必须先签定工程合同,然后才能进场施工。
四、防火、防爆:
1.施工区域动火作业前,依规定取得动火申请,经核准后才施工。
2.在规定区域内动火作业;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等相关消防器材;对于溶剂、粉尘、原料作业场所采取防范其产生燃烧爆炸。
3.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保持良好使用状况,无漏气现象。
五、防止坠落:
1.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之虞时,配置适当安全帽及其它防护具,作业高度在二米以上时,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索。若甲方发现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愿接受甲方罚款:第一次被发现未佩戴安全帽者罚款2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5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第一次被发现未佩戴安全带者罚款5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1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
2.土木营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险地区,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
3.杜绝在高处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土木营建之施工架、鹰架依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履行。
5.高空作业防护需准备充分,施工人员正确配戴防护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登高人员需使用完整的攀爬工具(如人字梯等),同时下方有人看护。杜绝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不直接在采光带走动
六、搬运防跌采取之措施:
1.搬运有腐蚀性或多刺角之环境工作时,备手套、安全鞋、安全帽或面罩供作业人员使用。
2.搬运时应使用适当工具,钢索吊绳勿超载,除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外并严禁人员进入吊举物、吊车下方。
3.巨型庞大对象搬运时,指定具经验之专人担任指挥。
七、施工现场需安全用电。
1.凡接用临时电源从事作业时,事先经甲方许可后才能施工,未经许可不擅自接用电源。
2.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它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3.施工现场配备具有合格且安全的专用配电柜。
4.临时用电,设漏电开关作保护,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不采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
5.所有插头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一擎多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有可靠接地。
7.电气线路检修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送电」警示牌。
8.搬运或使用铁件时,注意不碰触到电气设备。
9.现场点焊作业时,电焊机之接地线不任意挂接于电气管路上。
10.未经甲方电务主管同意,不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及设备。
八、意外事故灾变处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灾变发生时,除就现场紧急处理外,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现场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
九、施工场所卫生
施工场所卫生确保干净整洁,施工地设备及材料维护遮挡,施工地卫生及时清理,现场卫生未达到甲方要求,愿接受罚款。施工地设备及材料未做维护遮挡第一次罚款10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2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责令停工整改。施工地卫生未及时清理第一次罚款10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2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责令停工清理。
十、其它安全事项:
1.有限空间作业,配戴防护用具,并有专人看护。
2.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施工所需之吊车、脚手架、安全带等相关配套工具,依工程所需,准备完整安全的工具备用。
3.全力配合配合甲方相关单位开“工程安全会议”。
4.立书人承诺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宣导本承诺书相关安全、卫生相关要求,且愿接受甲方现场监工、安卫人员的检查、督导,若违反相关规定,愿接受相应处罚。
5.立书人承诺在工程进行中指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合格之监工常驻工地,督促管理施工及要求品质。本工程甲方只负责最后品质之验收,但于施工期间甲方需派人至现场协调工程进度,立书人承担全部施工期间工程安全责任。
立承诺书人:
工程承包方(盖公章):
日期: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地址:
电话:
申请部门:_____运维部_______
施工单位:___
第一条 施工人员进入机房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机房出入登记手续,并办理施工、加电申请,按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必须遵守电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责任区安全员和随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禁在机房内做违反规定的事,如吸烟、饮食、睡觉等。
第二条 未经相关专业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机房相关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机房的消防、安防等安全设施和器材。
第三条 施工中新凿孔2洞或开启已封堵的孔洞,要向运维部门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施工,并于开启即日按要求落实封堵恢复工作。
第四条 施工中凡需动用明火或电焊作业的,必须专门向运维部门办理机房动火审批手续,运维部门应对电焊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件认真核查,并在现场落实专人监管,配备足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布置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原则上不允许将调试终端设在机房内,确因工作需要,调试终端要尽量远离机架,非调试时要关闭终端电源,确有困难的应关闭显示器电源。
第六条 各种交、直流电源线应使用阻燃电缆,且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开敷设,新建工程中交直流电源线不得在地板下布放。
第七条 光缆与尾纤不得与电源线同槽布放,严禁光缆与尾纤穿越MDF。
第八条 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施工过程中确要使用临时电源必须经责任区安全员的同意,并要符合规范(采用双护套线,并用带熔丝的插座),离开时应及时关断电源。新增大功率用电设备,必须向配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用电未超负荷后方可安装使用,否则应办理用电增容手续。
第九条 在线安装电源设备或接电源线时,要使用经绝缘处理的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 施工中使用的烙铁要放置在烙铁架上,并远离线缆等易燃物品,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登高作业时,禁止穿拖鞋,要使用绝缘梯凳,严禁在高处抛掷工具与材料。
第十二条 施工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施工场所有条件的,应指定临时放置施工材料的房间,施工中易燃包装材料应及时清出通信楼,施工完毕后所有剩余材料必须清离现场。
第十三条 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必须认真清理现场,不得遗留火种和废弃物品,并经随工人员与机房值班人员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才能离开。
第十四条 不准使用酒精等易燃液体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与擦拭地板;必须使用酒精等少量易燃液体擦拭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如必须带电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酒精等少量易燃液体不得在机房内保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高速率(2.5G以上)的传输机房和集成度较高的通信设备机房内使用无线通信业务(如:移动通信、无绳电话等)。
第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对各施工点的安全情况应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 施工完成后,在割接入网前:交、直流电源线与信号线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新旧孔洞封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临时电源是否拆除;进出要害,开启孔洞,动用明火是否履行必要的手续;有无工程余料仍放在现场;有无违反各项规定等,线缆标签是否完整(重点)。
第十八条 凡经初验过的工程再发现问题均由责任区安全员负责,施工单位凭通过初验的书面材料方可报请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凡未进行初验的工程,运维部门可拒绝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 惩罚措施:
(1)施工期间禁止在机房抽烟和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0.0元。
(2)施工期间禁止在机房使用其他用电设备,使用用电设备应提前通知,违者罚款1000.0元。
(3)每天施工结束必须清理现场,违者罚款100.0元。
注:设备加电需提交加电申请单。
申请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
运维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一、 保证按交管部门核准的施工时间、占路范围、交通维护设施和专职维护人员进行施工。
二、 保证导行路、钢板桥、临时桥墩、现浇排架等临时设施的安全、有效。
三、 保证应急方案所需各种设施能按方案及时到位。
四、 保证夏季施工时安排防汛设备,防止路面塌方;冬季施工时安排防溢水设施及防冻措施,防止路面结冰造成交通事故。 五、 保证施工期间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附:1.交通维护设施明细表
2.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值班表
建设单位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法人(签字):施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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